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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个转变”重塑外贸新优势
    • 来源: 新华网 2015-5-18 发布时间:2015-05-22点击次数:3297

      国务院日前公布《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若干意见》。在国际市场环境和国内经济发展条件都发生重大变化的背景下,这个《意见》的出台对于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外贸实现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巩固外贸传统优势,推动我国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充分发挥外贸在我国经济发展全局中的作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的外贸出现了快速增长,上世纪90年代和本世纪第一个10年当中,我国有很多年份的外贸保持了年增长10%以上的高速度。但是,进入最近几年,随着国内外市场形势的变化,外贸的增速有所下降。去年,我国外贸进出口总值达到26.43万亿元人民币,年增幅为2.3%,虽然仍高于全球贸易的平均增长速度,并且占全球外贸份额12.2%,但相比外贸“收成”较好的年景,增速已经明显慢了下来。这表明,我国外贸的传统优势正在减退,在此关键时刻,我国亟需培育外贸竞争的新优势,否则就会在国际上丧失掉已有的市场地位。
      我国外贸之所以会出现困难,关键在于国内外市场出现急剧变化的时刻,旧有的增长模式表现出了严重的不适应,因此需要建立外贸竞争的新优势。国务院的《意见》要求我国外贸实现“五个转变”,一是推动出口由货物为主向货物、服务、技术、资本输出相结合转变,二是推动竞争优势由价格优势为主向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综合竞争优势转变,三是推动增长动力由要素驱动为主向创新驱动转变,四是推动营商环境由政策引导为主向制度规范和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转变,五是推动全球经济治理地位由遵守、适应国际经贸规则为主向主动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订转变。这“五个转变”对原有外贸增长模式缺陷的分析十分准确,如果能够实现这“五个转变”,外贸竞争就能够树立起新的优势。
      旧有的单纯依赖货物出口、价格优势、要素驱动和政策支持的外贸增长模式,虽然曾经在相当长时间里支持了我国外贸的高增长,但它实际上只是利用了中国在改革开放初期的“劳动力红利”,外贸出口缺乏创新技术支持,而且经常会在国际市场上受到国外基于贸易保护主义而产生的“围追堵截”,虽然外贸的数量上去了,但质量并不高。也就是说,中国实现了贸易大国的目标,却还不是贸易强国。
      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实际上就是要走出这种已经缺乏可持续性的旧的增长模式。当然,这并不是说要将旧有的模式全部丢弃,而是要深刻认识到它们的局限性。在国务院《意见》提出的“五个转变”中,其指出的五个转变方向是在原有模式上的革新,而它们也是有机统一的一个整体。比如,推动外贸由货物为主向货物、服务、技术、资本输出相结合的方向转变,就需要外贸出口在技术、品牌、质量、服务等方面具备优势,而这种优势又是必须依赖创新驱动才能建立起来的。当中国外贸建立了优势地位,那么,中国也就有能力参与国际经贸规则的制定,在市场上掌握更多的话语权。与此同时,中国要主动参与到国际经贸规则的制定活动中,这是一个重要的转变方向,可以有利于扭转我国出口在国际市场上经常受人杯葛的被动局面,但是要实现这个目标,首先需要实现前几个转变,只有在市场上占有了主导地位,才能获得这种规则制订的权力,而这种主导地位虽然不排除数量的提升,但更重要的还是质量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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